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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选拔优秀项目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8  浏览次数:1888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推动“国创计划”参与学生开展更多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安排,教育部拟于20218月下旬至9月上旬举办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为做好参会工作,宣传和推广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加强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现向全校征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约200项),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年会组织机构将选出约20篇优秀论文并颁发证书。

2.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200项),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入选展示的项目,在年会期间,将评选出20项“最佳创意项目”20项“我最喜爱的项目”。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50项),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年会将推选10项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经过一年的培育、孵化、融资和成长,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二、年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为2021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具体日期和参会事宜另行通知。年会由“国创计划”专家组主办,西北工业大学承办。

三、项目遴选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校可推荐的学术论文不超过3篇,参展项目不超过3项,创业推介项目不超过1项。

2.必须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2019和2020年立项项目)。

3.论文及展示项目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

4.年会将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直接晋级本年度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5.年会将遴选10项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6.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7.年会具体召开方式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四、学校认定及奖励方式

凡入选全国年会的项目及在年会上获奖的项目将根据《河海大学关于公布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结果的通知》文件中认定的级别进行认定和奖励,具体为:

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中获优秀论文最佳创意项目优秀创业项目”奖认定为二级竞赛一等奖,我最喜爱的项目”认定为二级二等奖,入选年会认定为三级一等奖。

五、学校遴选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1.请各学院积极动员、组织学生按照要求填报,做好初步审核工作,同一类型报名数达到2个及以上的,请注明推荐顺序。

2.518日前,请以学院为单位将按遴选要求排版好的学术论文、项目展板内容、创业推介项目内容及相对应的推荐意见表和推荐材料登记表(详见附件)的Word电子稿打包发送至261210509@qq.com,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25-58099145(5145)

3.52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推荐名单。

4.530日前完成年会推荐材料网上填报。

5.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同学加入河海大学年会交流群,群号:416978026。

 

附件: 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附件1 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附件2 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3 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

附件4 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附件5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附件6 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材料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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