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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19-01-09  浏览次数:3770
 

1、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是教学、科研、生产基地,所有人员都应遵守安全制度。做到人人讲文明、讲礼貌、讲师德,把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成精神文明的基地。

2、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的定期检查,切实做好实验室用水、用电、仪器设备及房屋设施的安全工作。

3、对易燃易爆的物品,应随领随用,不得贪图方便,过量积压。加工易燃性工件,应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实训结束后应按正确的方法及时处理。

4、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绝对禁止烟火。发生火灾首先断开电源。

5参加实训的学生以及本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有安全意识,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扔

杂物,保持环境卫生,不准做与实训无关的事情。

6、实训中一旦发生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必须按规定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7、用电过程中,如发现冒烟,异味等不安全隐患后立即拉闸断电并报告有关部门,查找故障原因,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合闸。

8、电源不能超载使用,不可更换大于原容量的保险

9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应注意关好门窗,检查电源,切断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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